为检验项目经理负责制试行效果,进一步全面推进项目经理负责制,8月18日上午,西安研究院召开项目经理负责制试点项目总结交流会,生产技术部、资产财务部负责人,技术工程类业务部门负责人、技术骨干及项目经理代表等20人参会。会议由生产技术部副主任贺利民主持。
会上,贺利民介绍了西安研究院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的背景意义和试行的基本情况。工程所项目经理王中锋和地震所项目经理王千遥分别就试点项目“巴拉素煤矿井下水(综合利用)应急外排工程”和“祁南煤矿31、33采区高密度三维地震勘探工程”作总结汇报,重点从项目经理负责制执行情况、项目管理与成本管控、执行效果分析和意见建议反馈等4方面进行汇报。与会人员围绕项目经理的权责利、项目成本核算及管控、项目执行效果考核及奖惩等3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最终形成针对西安研究院项目经理负责制试行管理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生产技术部主任王新在讲话中指出,本次会议既是对西安研究院项目经理负责制前期试行效果的一次总结和检验,也是西安研究院各技术工程类业务部门之间的一次深入交流,更是集中征集了大家对西安研究院项目经理负责制试行管理办法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这将对西安研究院进一步修订完善项目经理负责制管理办法、全面实施项目经理负责制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