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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制度改革,我们改什么?
发布时间:2021/10/18 14:56:25 来源: 点击次数:
        深化国有企业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三项制度改革)是国有企业应对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也是积极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双百行动”综合改革方案的重要举措,对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纲领性文件《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中,明确提出“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改革目标及改革具体措施。
        目前,西安研究院正处于三项制度改革的关键阶段。建立健全“强队伍、提效能、激活力”的现代化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打破“铁交椅、铁饭碗、铁工资”现象,全面建立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是当前的重要任务。
        在“强队伍”方面,从企业顶层设计着手,建立科学规范的组织体系,明确以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选拔聘用机制,全面推行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大力推行管理人员竞争性选拔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制度,打破原有的“铁交椅”,激发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动力。
        在“提效能”方面,建立健全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市场化用工制度,优化用工结构,提高用工层次和劳动效率,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和绩效管理,构建人力资源流动机制,完善员工市场化退出机制,打破原有的“铁饭碗”,进一步解放生产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在“激活力”方面,在建立市场化分配机制基础上,完善绩效工资分配体系,强调“以岗定薪、以能定岗、以绩定奖”的薪酬激励,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核心骨干、领军人才以及“高精尖缺”等人才倾斜,打破原有的“铁工资”,让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员工在物质上得到应有回报,在精神上得到有效激励。
        通过持续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机制,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将党的领导有机融入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逐步建立起与西安研究院相适应的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形成“以能力决定职位、以贡献决定待遇、让结果决定评价”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人员配置更加高效,用工结构更加优化,收入分配更加合理,充分释放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活力动力,西安研究院的竞争力和创新力显著增强。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西安研究院将加速推进三项制度改革走深走实,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成效评估为抓手,不折不扣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落实落地,为西安研究院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